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扎实推进三年行动计划

2009-2-7 9:41:07 共有701人查看

湖南日报2月6日讯(记者 徐蓉 陈淦璋) 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电视电话会议今天召开,部署今年工作目标,要求把实施“三年行动计划”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,切实增强紧迫感,扎实推进“三年行动计划”,对没完成目标任务的市县(区)将实行行政问责、一票否决、区域限批等措施。省委副书记、省长周强出席会议并讲话,省委常委、省纪委书记许云昭出席会议,省委常委、副省长徐宪平主持会议,副省长刘力伟出席会议。

到去年底,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共有污水处理厂26座,实现COD削减量6.98万吨,全省14个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。2008年度的目标任务基本完成。

周强指出,加快实施“三年行动计划”,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,事关我省“十一五”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的完成,事关全省保增长的大局。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、精心调度、精心实施,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建设任务。他要求,要明确责任主体。各市州、县市区政府是“三年行动计划”项目实施的责任主体,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,要把责任明确到部门,明确到人,明确到具体时间点,全力确保今明两年建设任务的按时完成。要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及时到位,建立多层次、多渠道、多元化的筹资机制,加大财政投入力度,积极引进社会资金参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。要密切配合、形成合力,为“三年行动计划”提供优质服务。

周强强调,2009年是实施“三年行动计划”的关键一年。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加强协调调度,加强督查考核,把实施“三年行动计划”项目建设成效,作为考核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,纳入行政效能考核范围,加强对责任制落实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,严格实行问责制和“一票否决”制。(下转2版②)

省监察厅要进行一次“三年行动计划”督办工作,与项目进展严重滞后的市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。要采取行政措施制裁,省环保局要根据督查情况,尽快启动区域限批程序,对项目建设进度滞后的市县,实行区域限批。省国土资源厅要将土地审批与实施“三年行动计划”情况挂钩,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,暂停土地审批。

徐宪平在会上强调,要认真抓好责任制度落实,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;要认真抓好建设进度的落实,制定详细的计划,扎实推进;要认真抓好质量安全的落实,实施合同管理制,确保质量安全,不能因为赶进度而出现质量问题;要认真抓好协调服务的落实,积极主动为项目提供优质服务;要认真抓好督察督办工作的落实,严格按照三年行动计划进行考核督办,实行年度考核“一票否决”制。

省建设厅厅长、省三年行动计划领导小组副组长高克勤通报了2008年全省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。

省政府秘书长武吉海出席会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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