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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闭幕

2010-7-30 8:05:44 共有440人查看
湖南日报7月29日讯(记者 苏莉 通讯员 路险峰)今天上午,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闭幕。会议表决通过了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等2件地方性法规草案、4项决议决定草案和有关人事事项。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叔红主持第三次全体会议,副主任谢勇、蔡力峰、肖雅瑜、刘莲玉,秘书长孙在田出席会议。副省长郭开朗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康为民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列席会议。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、常委会法规工作委员会主任钟实作的关于《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(草案)》审议结果的报告,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徐涤宇作的关于《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条例(草案)》审议结果的报告,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王晓琴、副主任委员杨顺初分别作的关于《长沙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》和《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》审查结果的报告。 会议表决通过了《湖南省实施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〉办法》、《湖南省小型农田水利条例》,分别于2010年9月1日、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。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9年省级预算的决议、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。批准了《长沙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条例》和《长沙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废止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》。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。 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,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、常委会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、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州人大常委会的负责同志,部分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省十一届人大代表列席会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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